晶报评:从24小时查处万余宗交通违法中看到了什么
“法不责众”心理不仅是对守法者的不公平,更是对法治尊严的一种嘲弄与践踏。可以说,深圳开展的这一场向拥堵宣战的行动,就是“有法必依”与“法不责众”之间的一种较量
这样一组数据令人心中五味杂陈:从4月27日12时至28日12时,深圳“法治通城”行动执法的24个小时里,深圳交警就查处交通违法13437宗,行*拘留违法人员5人。上路执法的“隐形战车”,出发仅14分钟就抓到了首例违法。
交警部门分析发现,深圳三成左右交通拥堵是因驾驶员不文明行车和违停造成。那么,在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即将突破300万辆、拥堵日益成为焦点话题的背景之下,我们从这样的数据中看到了什么?
它让人看到了交通违法的严重程度。我们再来看看这背后的一组细分数据——其中包括酒后驾驶7宗,泥头车、搅拌车违法40宗,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及其它非机动车违法135宗,不按规定使用灯光39宗,乱鸣喇叭1285宗,乱变线95宗,涉牌涉证违法141宗……简直是一份交通违法种类“大全”。
不久前,一个关于市民最讨厌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调查中,乱变道插队、飙车、乱鸣喇叭、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均榜上有名。而在主干道、斑马线、救援通道、*方格、消防通道、公交车站、人行道、繁忙路段等区域违法停车,导致“一车当关、万车不通”,更是市民经常碰到的头痛事。
它也让人看到了在“法治通城”启动前,一些相关执法的“宽松”状态。也就是说,这些交通违法乱象并不是这场交通整治战役带来的,只能说明过去它没有被“发现”而已。举个例子,从对公共安全的威胁程度而言,没有什么比飙车更甚。所以在一些国家,飙车撞人会被控谋杀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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