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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致伊春空难的官员是要客还是要犯4mpa2boj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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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致伊春空难的官员是“要客”还是“要犯”?


2010年黑龙江伊春市林都机场发生空难,44人死亡,经济损失3个亿。因违规操作致使飞机硬着陆而失事的齐全*受审了,可另一个可能负有更大责任的“要客”,不仅没有受到追究,还可能仍在当着他的“要员”,再坐飞机仍然以“要客”的身份出现。从导致这次空难的原因看,那个乘坐本次航班的“要客”是重要原因之一。


    因为这个官员,据说是个部级高官,正因为他是个高官,因此坐飞机也就成了“要客”,因为他是个“要客”,所以就有着一般乘客没有的特权,因为这个“要客”享受着特权,因此,他才有给航空公司下指令的权力,才有让飞机硬着陆的权力,才有让那么多人遇难的权力。一个飞机驾驶员,无论他的技术多么好,也得听官员的,试想,飞机上坐着的“要客”要在失事机场降落,地上有那么多的“要员”等待接机,无论天气情况允许不允许,齐全*也必须按照“要客”与地面“要员”的指令去做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齐全*还有别的选择吗?于是他服从了,他冒险了,继之飞机坠毁了,有些人遇难了。谁能说那个乘坐本次班机的“要客”与地面上那些“要员”没有责任?难道那个“要客”不同时也是这次空难的“要犯”吗?


    一个高官,不仅把特权行使在陆地,还要行使到空中,这是多么可怕的情境!更可怕的是空难发生之后,仅把负有直接责任的齐全*拉出来当替罪羊,而那个导致空难的“要员”却躲得如此之远,把自己洗脱的如此干净。空难发生之后,他不仅没有受到任何牵连,还可能又高升了呢?这对标榜司法公正、高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难道不是巨大的讽刺?对于人们要求追究“要客”责任的呼声,那些有司法决定的权的人是不会听的,也是不敢听的。因为他们的头上有更大的官管着,也因为他们自己也是个官。


    死者已矣,但愿我们的法律能给死者们一个公平而公正的交待,能给活着的人一个真实的说明。


    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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