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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
5月30日,在总理记者招待会后,我写了《关于总理说的:“6亿人月收入也就是元。”》这篇文章。用我自己的理解,解释了一下6亿人月收入元的问题。
我的观点是总理说的”6亿人月均收入也就是元的意思,应该是中国收入最低的6亿中低收入人口的平均收入,大概处于元左右的水平。”而不是有6亿人的收入都低于元。
6月3日,财新杂志的观点(Opinion)专栏刊发了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撰写的《月收入不足千元,这6亿人都在哪》这篇文章(以下简称”该文章“)。
当时看完后,我觉得里面数据比较古怪,当时挑出了文章中的一个明显错误。文章中引用的美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(税后)的数字,比人均税前收入还高
微博上随便说了一句,感觉这篇文章硬伤比较多,就没再理会。
但随后,这篇文章在网络舆论场上开始流传。《财新》在6月6日再次登了一篇记者撰写的文章,引用了这个数据。
网上也有质疑的文章,但大多数都集中在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2万,只有70万人这个数字上,觉得不可能这么少。
有朋友也在网上问我,说这个文章的结论,和你说的不一样呀。里面说月收入低于元的人就有6亿之多。
那我今天就较较真儿,虽然对方是国字头的“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”,是国内研究收入分配最权威的机构,而我是个业余写文章的自媒体。
2、
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的这篇文章的数据来源语焉不详,只是说了一句“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课题组分层线性随机抽取了7万个代表性样本”,对这7万个样本的抽取时间,抽取方法都没有详细表述。
文章多次提到国家统计局,给读者一个印象,就是数据来源和国家统计局有关,但国家统计局的官方数据和该文章的数据有明显不一致的地方。
财新6月6日的文章,也引用了国家统计局的官方数据。
统计局的数据,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,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,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,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,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,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元。
财新文章的数据没错,但结论错了。中等偏下户的月均收入元,而不是中等偏下户所有人的月均收入都低于元,这是一个基本概念性错误。
假设中等偏下户这20%的群体的月收入中位数和月收入均值一致,应该是有30%的人口,也就是4.2亿人的收入低于元,而不是5.6亿人低于元。(因为收入最高的群体会拉高均值,整体人口的收入均值肯定大于中位数。但是中等偏下的这20%群体中没有超高收入人口,可以假设中位数和均值相差不大)
中等偏下户和中间收入户之间的分界,应该是在(+)/2=元左右。按国家统计局的官方数据,应该是大约5.6亿人的收入低于元,这5.6亿人的收入均值应该在(+)/2=元左右。
这个结论,和我之前文章中写的,中国最低收入的6亿人,收入均值在元左右。是一致的。
3、
收入研究院的文章数据,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,另一个明显不一致的就是收入中位数
该文章的数据中,元收入以下的人口总百分比是0.39+15.42+14.43+8.86+3.75+0.37+13.30=56.52%。元以上的人口总百分比是12.13+14.81+11.21+4.52+0.56+0.05=43.48%。
可支配收入中位数,是排位在50%的人的收入。按这个数据,肯定是低于元/月的。大致估算。-元收入有13.30%。假设均值和中位数一致,大概有6.65%的人大于元。这么估算,大概派位在50%的人,月收入应该是元左右,年收入*12=元。
然而,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,全国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元,月均元。比该文章的元左右,高出了59%。
这么大的差异,很难用误差解释。
要么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是错的,要么收入分配研究院的数字是错的。
4、
做统计有句话,rubbishin,rubbishout。发现有奇怪的地方,首先看数据来源。百度一下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和7万个样本两个关键词,基本上找出的都是这篇文章。
于是,我就去了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的